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运行模式研究文献综述

 2022-09-02 20:48:52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运行机制研究

文献综述

摘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大致形成了三种稍具代表性的运行模式,也暴露出各地发展不均衡、运行机制不健全、法律顾问独立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因此,借鉴国外学者先进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机制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机制;国内外研究;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的研究现状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起源于欧美国家。在18世纪为了顺应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资本主义国家制定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法规,同时早期西方法治思想的传播,公民法律意识得到极大提升,出现民告官的现象,政府为处理公民对政府的行政诉求,开始聘请律师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法律事务。在很多法治发达的国家,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自1933年美国总统罗斯福发布6166号行政令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都建立起了法律顾问办公室,有九万名左右的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支撑着美国联邦政府的合法有效运转。

美国学者肯尼思·基普尼斯在《职责与公益——美国的司法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中就美国的司法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问题进行论述,强调了美国律师在政府立法和决策中的职业责任,并为联邦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英国学者格拉汗·J.格拉汗-格林在《英国律师制度和律师法》一书中阐述了英国律师制度的发展过程,其中论述了英国律师在为英国王室和议会服务的责任与职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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