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彩礼返还规则探究文献综述

 2022-09-03 22:49:31

有关彩礼返还规则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彩礼,作为一种婚嫁习俗在我国有着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到现在这种习俗仍然普遍存在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由彩礼所引发出了各种问题。然而我国目前有关彩礼的各种法律法规比较简单笼统,这使得在司法实务界的评判标准不一,损害了当事人的相关权益。笔者试图从有关彩礼的概述,历史发展过程,性质等方面着手论述,最后得出笔者的观点。通过笔者的阐述和笔者提出的有关建议意见,希望可以给社会上有关彩礼纠纷的问题提供参考建议,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彩礼,彩礼返还

(一)彩礼的概念

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指在订婚时男方给与女方或者女方家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实物,作为婚约成立的标志和程序。在中国婚嫁礼仪的形成过程中,周代占有不可替代地位,这一时期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嫁礼仪制度,整套仪式称为“六礼”。西周时确立的“六礼”婚姻制度为后朝各代延续,“六礼”即纳釆、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即是送聘财,是指男方为了与女家订婚而向女家送财物之礼仪,女家一旦接受男家所送财物,即告订婚,“征,成也,纳此则婚成,故云征也。”[1]纳采,是用财物表示好意,采择之礼是婚姻嫁娶礼节上的程序,即用些许的信物使通媒妁之言;“纳采”以后是纳征,男方开始赠聘礼,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见证婚约的成立。其中纳征的“征”字,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召请”的意思。《仪礼·士昏礼》载:“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2]

(二)彩礼的特征

综合大部分学者,我认为彩礼的特征有以下几个特征。

1、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作为婚姻习俗的主要程序;彩礼习惯民间非常普遍,各地又都有不同的地方特色。彩礼给付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尤其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地区越来越盛行。

2、彩礼给付是一种地风俗习惯,如果、地没彩礼给付习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人向对方给付财物的行为就被认定为一般的无偿赠与。通常情况下,彩礼给付并不是纯粹的自愿行为,也不是来于对方的索取,足为了缔结婚约迫于风俗习惯而发生的给付财物的行为。如果彩礼给付的财物数额远远超过了当地的风俗习惯,甚至明显超过了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的话,我们就不能将其认定为彩礼,而应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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