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准入品种市场变化分析及医药企业战略研究文献综述

 2022-12-26 15:34:47

医保谈判准入品种市场变化分析及对企业战略启示

一、研究背景

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专利和独家生产的药品具有治疗成本较高、药品主要用于治疗比较复杂或罕见的疾病、需要特殊处理或是生物药品的特点。

在国际上,药品谈判已经成为各国提高患者对价格高昂且疗效较好的药品,尤其是专利药、原研药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的重要手段和机制[3]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进行了两轮药品价格谈判,谈判成功的药品降价效果显著。第一次谈判成功三个药品,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三种药品的降价幅度达67%、54%、55%。第二轮谈判成功的36个药品平均降价44%,最大降幅达到70%。

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将价格昂贵且疗效确切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的机制,努力通过构建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医保药品谈判机制不是“一次性事件”,而将会在未来成为系统、规范化的体系。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将用数据分析的方法对已经成功进行并实施的两轮医保谈判结果进行分析,针对不同药物类型,所治疗的疾病,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院的销量、销售额、利润等数据进行分析,并与上市前预期、竞争品情况进行比较,从而对制药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特别是创新药生产企业定价依据、发展战略、市场准入策略提出建议。

三、文献综述

3.1 其他国家的药品谈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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