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配额政策背景下我国稀土出口的市场势力构建
摘要:市场势力是指一个市场竞争主体拥有的价格加成的能力,主要的衡量指标有市场集中度指标和勒纳指数。拥有市场势力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具有定价权,即企业通过改变生产量来改变市场的价格的一种能力。通过整理国内外文献,从市场势力的涵义、市场势力产生的原因以及市场势力的测度方法以及市场势力的构建等方面对国内外的文献进行整理归纳,并进行简单的评述。
关键词:市场势力; 定价权; 勒纳指数;市场集中度
- 市场势力的涵义
市场势力是指市场竞争主体拥有价格加成能力,即一个或一个群体持续地将价格维持在边际成本之上,或者控制市场份额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势力的厂商可以顺利地通过提高产品价格,并且不会导致产品销量较大幅度的减少的情况下,实现利润的增长。
关于市场势力的定义,学术界的观点主要有:1、就经济学意义上来说,市场势力是指在一个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提高价格和限制产量的能力(平狄克.鲁宾费尔德,2002);2、市场势力一词是指单个或一组联合的厂商对价格的一种影响或控制能力,即厂商将价格提高到完全竞争水平之上,同时价格上涨不会带来大部分销售额的迅速丧失,以致于提高价格无利可图并且必须被取消的能力(Landesamp;Posner,1981);3、市场势力是指参加合并的当事人有能力提高价格,但仍然能保持对其产品的需求;美国司法界对市场势力所下的权威定义是“控制价格或排除竞争的权力”;横向合并指南则认为“市场势力是指在相当长时期内将产品价格维持在竞争价格以上的能力”(王健、池伟松、冯涛,2000)。
上述有关市场势力的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市场势力只存在于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竞争性企业的市场势力为零。从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到完全垄断市场,企业的市场势力依次增大;2、企业行使市场势力的主要方式是提高产品价格,市场势力代表的是企业的提价能力;3、行使市场势力并不会导致企业丧失大部分顾客或大量销售额,即企业仍然能保持顾客或市场对其产品的需求。
- 市场势力形成的原因
市场势力主要存在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关于市场势力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产品的差别化
产品差别化是创造产品个性,引起消费者的偏好,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的战略。所谓产品差别化,是指同一产业内不同企业的同类产品由于质量、性能、式样、服务、消费者偏好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导致的产品间替代关系的不完全性,或者说是特定企业产品所具有的与同行业的其他产品的相区别的特点。构成产品差别化的因素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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