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本研究主要探讨女同性恋者的身份认同,整理文献后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述:一、身份认同与同性恋身份认同;二、同性恋身份的自我认同;三、同性恋身份的社会认同。
一、身份认同与同性恋身份认同
身份认同(identity)问题可以从哲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等维度进行研究。英语的identity包含身份、认同两重含义。身份是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位置,表现为一种规范或角色,一种个体或群体的认同(刘婧,2011)。认同则揭示了“相似”与“差别”的关系,是一种同化与内化的社会心理过程,是维系人格与社会及文化之间互动的内在力量(沙莲香,2002)。在社会学中,认同一般包括自我认同(ego identity)和社会认同(social identity)(张向东,2006)。社会认同强调人的社会属性,是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对象,米德就以符号互动理论最早研究身份认同(魏伟,2007)。在对于身份认同的认识基础上,关于同性恋身份认同研究,不同的研究者持有不同的理论观点,由此形成本质主义和建构主义,两派一直争论不休。本质主义认为性认同(sexual identity)只是自己发现和承认自己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的过程:而建构主义认为性认同是由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所影响,随着个人所处的社会文化网络有所改变(刘俊,张进辅,2009)。本质主义强调自我认同,而建构主义强调认同的社会基础和影响因素。
在此,要首先明确两个概念,即性倾向和性认同。性倾向是指个体对他人持续的情感依恋、爱慕、性欲望与幻想,张北川认为这是个模糊概念,学界对此的认识差异很大,但通常指具有某种特定的解剖学性别的人,在性方面受到有同种解剖学性别的人所吸引(张北川,1994),可分为同性性倾向、异性性倾向和双性性倾向。而性认同就是承认自己的性倾向,并把这种身份整合到自我概念中(刘俊,张进辅,2009)。性认同属于自我认同,是判断同性恋身份认同(homosexual identity)的重要标志。而社会认同是指某个群体的共同认识或认同(刘婧,2011)。由泰弗尔(Henri Tajfel)和他的弟子特纳(John C·Turner)等人于20世纪80年代创立发展起来的社会认同理论将社会认同定义为“个人对他/她从属于特定社会群体的认知,并且群体成员资格对他/她具有情感和价值意义”(王莹,2008)。社会认同强调群体成员之间的相似性,同时也感知群体内部的差异性,就是将个人与他人分辨开来(赵志裕,温静,谭俭邦,2005)。其实是认清“我们是谁”“他们是谁”的问题。这也就是简金斯认为的社会认同包括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即内在的群体认同或群体归属感,外在的社会分类或划分。可见,社会认同是群体认同和社会分类这两个过程互动的产物(张向东,2006)。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同性恋身份有别于其他社会学上的身份认同,比如“农民工身份”。“农民工身份”强调的是社会身份(social identity),它实质上已不是identity意义上的身份,而是status意义上的身份,寻求的是社会认同:而同性恋身份注重于个人身份(personal identity),因为它是建立在性认同的基础之上的,而性认同更是一个自我认同的过程(Tasker,2002)。
与塔斯克(Tasker)和雷恩(Wren)不同,弗洛朗斯·塔玛涅(Florence Tamagae)把同性恋的身份认同看作一种历史现象来解读(Tamagn,2006)。他认为身份认同是建构而成,是表明一种环境的产生和一种特别的意识使得同性恋者将自己定义为一个群体。但这种认同很难区分是仅仅接受自己的性倾向,还是自己要求归属一个同性恋群体。这种情况因身份认同者所处的国家、地区、社会阶层而不同。卡斯(Cass)则定义同性恋身份认同为一种典型的类型认同(typological identities),“是一些被组织的自我观念(self-image)和个人关于一些社会种类或者类型的附属感觉。”(Cass,1984)也就是说,同性恋身份认同综合了个人的自我形象认识以及他人或社会对个人的看法。明特恩进一步指出,同性恋身份认同,是指最终能导致个体把自己的形象认可为积极的同性恋者,并认为自己具有同性恋个人特征的过程(张北川,1994)。尽管明特恩强调同性恋的自我认同方面,但也指出个体在建立同性恋身份认同的3个阶段中包括了社会传统规范的制约,以及个人对社会传统规范进行的批判性认识。
由此可见,同性恋身份认同应该包括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两个方面。正如弗洛朗斯·塔玛涅在其《欧洲同性恋史》一书中指出的那样:“同性恋的认同围绕两个轴心形成:自我的发现和他人的注视。”(Tamagn,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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