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 关于善治的研究综述
1.从治理到善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的日渐成熟“统治”一词出现了适应性困境,政府管理的失效导致腐败、低效率、财政危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说明权力不能只掌握在国家手中,公民有能力、有意愿通过自身努力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就形成了权力由国家向公民逐渐转移这样一个过程,国家与公民之间形成了一种互惠互利、平等参与的合作伙伴关系。“治理”开始替代“统治”成为主流模式,它是在政府管理每况愈下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治理”—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操纵”或者是“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等。在之后的使用中,它又被赋予了新的解释。
詹姆斯罗西瑙在其著作中有如下表述,他从主体方面定义治理,认为治理的主体是多样化的,不仅仅限于政府一方“现在政府的一些治理职能,正在由非源自政府的行为体所承担”,他还指出“没有政府的治理是可能的,即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种规章机制:尽管它们未被赋予正式的权力,但在其活动领域内也能够有效地发挥功能。”可见在治理过程中,虽然是多主体之间的合作,政府的主导角色还是很重要的,通过制定政策等途径发挥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
库伊曼 (J.Kooiman)和范·弗利埃特 (M .VanVliet)指出:“治理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它之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可见他们同样强调“治理”的多元主体之间的自愿协商、平等合作关系以及它有别于“统治”、“命令”的控制属性。
从关于治理的表述可以总结为学者们对治理理论的一般概念有相似观点,即为了满足公民需求,通过政府、市场、社会的公平参与、平等合作的形式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治理是一个中性的词,它没有对好或不好的偏向性,就必然会出现治理良好和治理失效两种结果。为了规避不当治理带来的社会危害,“善治理论”成为了学者们笔下认为最有力的工具。“善治”是对“治理”进行不断矫正的过程,在英文中将它翻译为“良好的治理”,是对好的治理状况的界定。关于善治的内涵,俞可平先生将其定义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 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 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就是在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实现治理有方、治理有效。
罗建文认为善治的本质就是政府善治的本质是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好合作。从全社会的范围看, 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民众, 二者只有良好的合作和良性的互动才能达到善治的目标。
综上所述,关于“善治”的产生、发展以及意义,学者们都从不同方面进行了论述,有了善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有了主心骨,有了善治,才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的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可见善治理论对于中国发展的重要意义。十九大的召开更是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它肩负着化解现阶段主要社会矛盾的重任,是创建人民美好生活的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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