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1、相关概念与背景
“棚户区”是指我国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简陋、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及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区域[1]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旨在改善城市危旧房与困难家庭生活条件的重要民生工程,一般的棚户区改造将导致居民大量迁出,原有居民的居住格局与生活方式将发生巨大改变[2]。
2013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指出要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2015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中大力推进棚改安居,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加快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制定城镇棚户区、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同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的总体目标[3]。
2、国外研究
“棚户区”相关的研究目前国外主要集中在贫民窟、旧城更新以及社区发展的研究。
- 贫民窟改造研究
英国地理学家Susan Mayhew(1997)定义贫民窟是“穷人住宅的聚集地,通常以多户混居和拥挤为特征” [4]。在1961年L.芒德福出版的著作《城市发展史》、1961年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推出的《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1973年E.F.舒马克发表的论著《小就是美的—为人经济学》、1975年C.亚历山大发表了他的《俄勒冈校园颊咙日实验》以及专门为贫民窟改造著书《建筑的自由》中均对贫民窟改造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中指出贫民窟改造不是简单的消灭,要注意邻里和社区的存在,要符合人的尺度,要考虑人的需要,要处理好复杂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问题。
(2)旧城更新研究
从18世纪中叶英国产业革命开始以来,一些学者们便开始对城市危旧区重新建设理论进行研究。旧城改造的概念是在第一届关于旧城改造问题研讨会上比较完整的提出的,这个会是1958年在荷兰海牙召开的,会上指出要对城市形成较早的地区实施有计划的城市更新建设,包括重新建设,翻修、维护3个方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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