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十四五课题前期研究-1文献综述

 2023-08-29 10:16:18
  1. 选题背景和意义:

本次研究的大背景首先是2018年以来新一轮的大部制改革。为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同意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整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委的职责,统一行使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当前,全国自然资源部门遵循两统一的要求已陆续公布“三定”方案。但由于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以下统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大量原城乡规划的工作,机构内部职能整合的挑战较大,尤其是尚未探索多规合一的城市。

其次,成立自然资源部后,我国总体上呈现出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的特征。自然资源部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管理体制,委托省级和市(地)级政府代理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事权下沉后,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受同级政府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在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体系中既要履行对辖区内资源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职能,又要保障国土空间规划中各类管控要素精准落地,需要直接处理大量工作,因而更需要贯彻放管服改革,从操作性转向战略性。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规划研究也更加注重其公共政策属性,以空间治理的现代化为目标,这表明空间规划已经超越了空间布局管控技术工具的角色,而成为对空间资源的使用和收益进行统筹配置的复杂治理活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历了分置到整合的历程,下一步将重点研究如何发挥好本地强大的规划力量,深度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使部门的整合发生化学反应,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本研究既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提供发展战略上的建议,也以南京为样板,提供市县层级空间和资源治理现代化的方向。

  1. 课题关键问题及难点:

本研究以机构改革为切入点,关注地方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发展方向。通过选择与南京现阶段具有相似发展共识的城市,归纳各城市以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为核心探索规划创新与治理创新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南京市未来发展方向以及自身发展条件,提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战略。综上,本文主要研究问题包括以下三方面:

(1) 国内外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经验借鉴。

(2)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条件分析。

(3)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战略。

本次研究的难点在于跳出原城乡规划的内容与框架,吸纳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研究成果,探索二者之间融合的可能。其次,要整合自然资源体系自上而下的要求与南京市自身十四五时期发展要求,为南京市十四五时期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提供发展战略。

  1.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针对重构的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我国研究者多以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从顶层设计上提出建议。总体而言,可以从横向、纵向两个角度理解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

一是横向的角度,围绕两统一的职责研究自然资源部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严金明等学者(2018)认为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目标定位是实现“五统一”,其中统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统一确权登记是前提与基础,统一“多规合一”和用途管制是关键,统一资产管理是核心;冯广京(2018)同样归纳为统一数据、统一规划、统一市场三个环节,且前一步是后一步的基础,不同的是他以土地为一切环节的基础,以土地科学及其范式深化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改革。针对进一步深层肌理的研究,马永欢等学者(2017)强调产权制度和空间规划(包括用途管制制度)是自然资源制度体系中的两大基础性制度,以此构建 “两大基础、三大过程、四大保障”的自然资源制度体系;林坚(2018)则认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空间规划体系与自然资源监管的连接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对应资源载体使用许可,是载体产权许可和产品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赵燕菁(2019)认为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服从于自然资源保值增值的“元规则”,在这一规则之下,规划工作的基础是要依次从法律上界定“自然资源”的内容和范围、“全民所有”与其他所有的关系、自然资源“产权人”的权利义务。这些学者无一例外都强调了明晰自然资源产权的重要性,这也与《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督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要求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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