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背景
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艺术领域”明确提出幼儿艺术活动的能力实在大胆的表现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教师的作用应主要在于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作的快乐。在此基础上,根据幼儿的发展状况和需要,对表达方式和技巧给予适时、适当的指导。
3-5岁是幼儿音乐能力初步发展的关键期,这个时期我们应该重视幼儿的音乐能力的发展。音乐活动的内容也应该丰富多样,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歌唱活动和韵律活动,也要组织幼儿进行打击乐活动。目前,我国幼儿园很少开展打击乐活动,组织打击乐活动需要教师有一定的乐理知识基础,幼儿也要有音乐节奏方面的经验,在组织前,教师需要准备大量的教具,比如打击乐器、图谱等,而活动的组织过程也较为复杂,因此有些老师不愿意开展打击乐活动。因此,有必要研究打击乐活动的组织形式,在幼儿园内开展打击乐活动,培养幼儿的节奏感和奏乐能力。
(二)核心概念界定
本设计主要涉及三个核心概念:音乐教育、打击乐、教学设计。
1. 音乐教育
本研究当中,以许卓娅的音乐教育的概念为准。许卓娅指出,音乐教育是以音乐活动为手段,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以达到特定影响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
2.打击乐
借鉴于郑月琴的概念,我对打击乐活动做出如下定义:打击乐是用各种打击乐器配合乐曲演奏的一种器乐。
3.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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