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剧的发展及其产业开发》文献综述
自2009年土豆网推出自制网络剧《Mr.雷》以及优酷网打造“十一度青春”电影计划起,我国的网络剧正式走向了商业盈利模式,并且持续高速发展,市场呈现繁荣态势。然而,关于网络剧的理论研究尚处在初级阶段,无论是研究数量还是研究维度和深度都不足以支撑市场网络剧的进一步突破。我在CNKI以网络剧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关于戏剧电影和电视艺术以及新闻与传媒两大学科的文章各有340篇和229篇,数量居于一、二。这些文章主要发表于2015—2017年,分别围绕内容生产、传播机制、叙事风格和商业营销展开研究。
1.网络剧的兴起与发展相关综述
1.1网络剧的概念界定
南京艺术学院黄宝贤在硕士论文《中国网络剧的叙事艺术研究》中对网络剧进行定义:“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剧应是一个复合的概念,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网络剧是基于互联网制作,联通各个环节都以rsquo;参与、互动为出发点,在互联网上首先播出,采用边拍边播,网名投票参与剧情等方式在互联网实时传播的网络互动剧集。网络剧一般较短小、内容播出准入门槛较低、制作成本低廉、制作周期较短、植入广告收益较高,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电视剧的新型剧种。”暨南大学王春英的硕士论文《大众文化语境下网络剧的传播学分析》中也对网络剧进行界定:“网络剧是专门为电脑网络制作、通过互联网播放的视频作品,是一种网络与影视艺术相结合的新兴艺术品种,是一种形式电视剧却又比电视剧更贴近、更符合现代人生活规律、生活现实的艺术形式。”这两种界定都立足强调网络剧区别于传统电视剧的特点以及网络环境的独特性,也就是说网络剧并不只是在互联网上播放的电视剧。冯宗泽认为只有依托互联网媒介,受互联网媒介属性影响,根据互联网特性创作、拍摄、制作、播出的单本剧(微电影)和系列剧才是网络剧。在网络上看到的电视剧和在电视机上看到的一样。
1.2网络剧兴起的原因
1.2.1数字技术的催生
Web2.0时代诞生的UGC模式,使用户拥有更多的自主权,用户个性得以彰显。传统的大众传播模式被打破,创作者和接受者的位置转换,传播发出者和传播接受者的界限模糊,传播形态更加多元,互动性明显增强。借助互联网,用户可以自己创意、自己制作、自己传播节目。话语的主导权不再被掌握在少数的权威性媒体手中,“草根”平民在传播中的主动性提高;随着数字技术的革新,拍摄设备的功能激增、价格下降,不再是少数人所拥有的奢侈品。从专业摄像机到几千元的miniDV,从GOPRO运动摄像机到高清拍摄的手机,设备变得更加多元。一台防水、防抖、防震、防抖等“四防”摄像机,既可以轻松实现水下拍摄,又可以在剧烈运动过程中拍摄素材,大大降低创作投入的成本。这为越来越多的草根阶层提供了创作的可能和舞台。
1.2.2文化政策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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